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关于做好年度陕西“新梦想心希望”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助力陕西共青团扎实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竭诚为困境青少年排忧解难,大力实施希望工程健康守护计划,动员社会力量救助我省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给贫困家庭创造希望。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医院共同启动年度“新梦想心希望”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救助项目(以下简称如新先心病救助项目)。该项目通过“公益资助+医院减免+新农合报销+家庭个人自负”的救助模式,帮助我省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得到救治。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一)资助对象
1.年龄:0-18岁贫困家庭先心病患者。
2.居住状况:常年固定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县(区)的居民。
3.经济状况:城镇居民须为当地困难家庭或低保家庭,农村居民须经当地村委会及乡镇政府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属于贫困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约等于当地人均年收入。(建档立卡家庭优先)
(二)资助标准
1.“新梦想心希望”如新先心病救助项目在患儿得到“农村两病儿童”医疗保障或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项目资助患儿家庭自费部分。根据不超出自费实际金额,共分为1万元、1.5万元、2万元三个标准进行资助。特殊病情,可由患者家庭或医院提出申请,报请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进行专项资助。
2.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资助。
(三)资助时间
年6月至年12月
★二、申请程序★
(一)基层团委组织申请
1.患儿监护人在全面了解该项目实施方案的前提下,自愿申请。
2.患儿监护人到其居住所在地的市、县(区)团委领取《“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项目受助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
3.患儿监护人在充分理解并接受的基础上签署《申请书》,按《审批表》的要求填写各项内容,由当地村/乡委员会盖章以证明患儿及其监护人为此居住地的长期固定居民,且家境贫困无力承担手术费用,再由乡镇政府、团县(区)委确认。
4.市、县(区)团委将患儿的《申请书》及《审批表》等申请资料上报至省青基会审核。
(二)开展实地义诊
患儿较集中的地区,经省青基会进行资格初审,适时邀请医院专家实地为患儿进行免费义诊,确定是否施行手术并预估手术费用并将上述情况反馈给患者家长。
(三)确定资助名单
以患儿家庭自愿接受资助为原则,再次确认后形成《“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确认。
(四)医院治疗经中国青基会审核确认,由省青基会向医院发放《“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汇总表》,向患儿监护人发放《“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项目资助通知书》(附件4),根据医院的安排和接纳能力,分批前往医院治疗。患儿家庭也可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就诊,收治后按以上内容申请该项目。
(五)资助金发放
患儿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省青基会按照项目资助标准发放“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资助金;受资助患者家长(法定监护人)签收“如新中华儿童心脏病基金”资助金,向省青基会提交《受益对象确认书》(附件5)。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受疫情影响,年度的先心病项目启动时间有所滞后。请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部署,牵动基层,加大力度,积极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救助活动,并依托活动吸引更多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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