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资助条件
1.0—18岁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线以下,或城镇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直系亲属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家庭青少年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2.资助形式及金额:项目实行报账制,患儿出院携带《云南青基会“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书》、出院证明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各两份到云南青基会报账。资助金额不超过手术总费用的40%(特殊困难患儿可增加资助比例至50%)。资助费用加上新农合的报销费用,患儿家庭基本可实现手术费用零负担。
3.患者家庭需要负担往来交通、食宿费用。
02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在项目资助范围1、年龄超过18周岁;2、不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3、申请项目资助前,已接受过手术治疗的;4、其它经云南青基会审核,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的。03相关要求1.患儿家长填写《云南青基会“希望‘心’(先心病)生命救助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建议另附:患儿彩超(或B超)复印件一份、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患儿户口簿户主页及患儿页复印件各一份。
2.各级团组织在接受患儿申请的同时,有责任当面告知手术及术后康复过程存在的任何风险,应由患儿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云南青基会及各级团组织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签署书面免责承诺书。
3.经调研、报名后,云南青基会根据医院专家前往当地(州/市)进行现场进行免费义诊筛查,符合条件的由云南青基会资助进行手术治疗。
4.符合条件的家庭,请于即日起至年6月15日,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患儿户口簿、患儿彩超(或B超)复印件一份到共青团孟连县委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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